四川會理大銅有限責任公司
關于2021年度土壤自行監測結果的公示
按照《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生態環境部公告2021年第1號)、《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做好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環辦函〔2021〕83號)、《涼山彝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2020年度涼山州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及固體廢物處置設置名單>的通知》(涼環發〔2021〕47號)文件要求,我司委托四川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西昌地礦檢測中心開展了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樣分析檢測,并出具了監測報告。據監測報告顯示,我司土壤及地下水所測指標均滿足相關標準限值。
附:四川會理大銅有限責任公司土壤環境自行監測報告
